一般修理
(1)修理或更換同規格不同型號的門鎖裝置、控制柜的控制主板或調速裝置;
(2)修理或更換下列部件(保持原規格)實施的作業:驅動主機或其主要部件、限速器、安全鉗、懸掛及端接裝置、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、轎廂意外移動保護裝置、含有電子元件的安全電路、可編程電子安全相關系統、夾緊裝置、限速切斷閥(或節流閥)、液壓缸、高壓軟管、防爆電氣部件、附加制動器等;
(3)更換防爆電梯電纜引入口的密封圈。
(4)減少層門;
(5)采用在電梯轎廂操縱箱、層站召喚箱或其按鈕的外圍接線的方式加裝IC卡系統等身份認證方式。
電梯維修保養流程
(1)電梯維修員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獲得資質證書的專業人員,方可從事電梯維保工作。
(2)嚴格按維修保養的計劃項目要求進行,工作前先與使用單位主管領導匯報,張貼維修保養通知,并設置安全護欄、懸掛警示標識。
(3)電梯維修時,應確保轎廂內無人后方可將電梯處于檢修狀態。
(4)電梯維護時應有兩人協調配合,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。
(5)在井道或底坑工作時,為確保人身安全應佩戴安全帽。
(6)維修結束后,應認真清理現場,清點工具物品,在監護電梯運行正常后方可離開。
(7)認真填寫維修保養記錄,經使用單位主管人員簽字確認后存檔。